2007年10月15日,三明日报B1版“都市新风”栏目在醒目的位置报道了我院学生水电0551班郑潇潇同学拾金不昧的行为。报道中写到:
 面对高于自己每月生活费10倍的4000元钱,福建水利电力学院(永安)学生郑潇潇毫不动心,将钱退还给误寄人。
  10月12日下午,将乐农行工作人员李宗保帮助一位60多岁的女客户填写存单时,那老人一时糊涂,把客户作废的存单捡起要小李按这张存单去填,回到家老人打电话一查,对方没有收到钱,钱寄错了。说来也巧,此时恰逢郑潇潇去银行取生活费,却发现自己的存折上的钱多出了4000元,她立马将这一情况告诉了银行工作人员,经过永安农行多方联系,当天终于找到了失主。
 第二天中午利用放学时间,她把这笔款打到李宗保的银行卡上,转交给这位老人。
 郑潇潇同学这种拾金不昧的品质受到了农行工作人员和当事人的赞扬和好评。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在我系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期间,我们需要发扬光大这种良好的道德风尚,借以推动我校大学生的文明程度和思想道德素质。
 郑潇潇同学拾金不昧的行为无疑为我们全院同学树立了一个很好的榜样,我们为有这样的学子而感到骄傲,同时我们号召全院师生向郑潇潇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道德情操,为创建和谐校园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