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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动态

我校认真贯彻执行省财政厅关于学校收费实行“票款分离”的工作

发布时间:2003年05月31日 来稿部门:计财科 编辑: 点击率:

为了规范学校收费和财务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确定2003年秋季起对省属各类学校收费实行“票款分离”。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先后下发了“闽财综[2003]35号”、“闽财综[2003]46号”文,并于5月14日举办培训班具体指导这项工作。我校领导十分重视这项工作,指示计财科要认真贯彻执行省财政厅关于学校收费实行“票款分离”的工作。我科财务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积极行动,主动与财政、银行联系,共同按时完成“票款分离”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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