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20日,福建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班在福州开班。我院刘玉萍老师和张琳老师参加了此次培训。这是我省首次采用心理咨询员国家职业资格标准对高校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进行培训。从此,我省将全面开展对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兼职教师的业务培训,今后从事这方面工作的教师须持证上岗。此次参加培训的教师将结合高校学生工作实际,与心理咨询员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接轨,学习内容包括职业道德、理论知识学习、操作技能训练、案例分析和实习督导等等。在此次会上,我院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受到了省教育厅领导的好评,并与其他高校进行了经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