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下午,学院党委在五楼学术报告厅召开全体党员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学院党委书记刘秀峰同志代表党委部署;党委副书记、院长江勇同志主持了会议。
 刘秀峰同志在讲话中,传达了水利厅党组和省委教育工委纪检组、三明市委教育工委等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代表院党委公布“实施方案”,提出三点贯彻意见:一是要组织全体党员学习《规定》,认真领会,提高思想认识。二是精心组织“实施方案”,认真对照,开展排查工作。三是必须严格责任,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贯彻落实,确保“三安两优”(校园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工程优质、干部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