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综治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开展福建省高等学校“平安先行学校”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试行)》(闽委教宣〔2011〕46号)精神,我院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深入开展“平安先行学校”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学校管理创新。在高校自查自评合格的基础上,经材料审核和实地抽查考评,我院已入选福建省高校“平安先行学校”, 成为首批22所福建省高校“平安先行学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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