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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概况

学校章程

第十章 学校标识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5日 来稿部门: 点击率:

第八十四条 学校标识包括校标、校徽和校旗。

校标:学校校标外形为圆形,校标的上部分由奔腾的水流、水花与电力标志构成,也是“福建水利电力”第一个拼音字母F、J、S、L、D、L的变形组合;下部分既是一本打开的书,又是一片广阔蔚蓝的海洋,还是一只展翅的雄鹰。上部分图形相互紧扣、呼应,具有强烈的动感,既突出水利、电力类特色专业,又象征我校各类专业紧密联系、协调发展,全校师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下部分图形整齐有序,象征着学校和知识的海洋,也寓意学院如一只矫健的雄鹰正展翅翱翔,三道线条代表严谨的教风、积极的学风、优良的校风。从整体上看,标志的上部分代表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的主体,下部分张开的两翼分别代表成人学历教育和职业技术培训。蓝、白两色的主色调,与“中国水利”标志色调一致,表示学校与水利事业紧密联系、共同发展。“1929年” 表示学校建校时间为1929年。外圈上下方配以“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中英文校名。

校徽:学校校徽为教职员工和学生佩戴的题有校名的长方形证章,教职工佩带校徽为红底白字,学生佩戴校徽为银底蓝字。

校旗:校旗以蓝、白色为主色调,以蓝色为底色,中间图案取自校标中间的主体部分。

第八十五条 学校的校训是:精求技能,崇尚文明。

第八十六条 学校的校歌是学校的前身东山职业学校校歌,谢松涛(原莆田县私立东山职业学校校长)作词,林蕴章(莆田县私立东山职业学校教师)作曲。

第八十七条 校龄自1929年起计算。校庆日为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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