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质量要求:
1.产品执行标准:符合行业发展情况,对专业建设具有指导意义。
2.货物应是全新的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完全符合比价采购规定的质量、规格等要求,报价人须完全响应本项目规格质量要求并按采购清单供货。
3.货物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并保证安全、完整、运达采购人指定现场。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报价人承担。
六、服务及其他要求:
1.所有货物要求实行“三包”服务,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报价人应立即无条件更换新货物。
2.中标金额在叁万元以上的,采购人应与中标的报价人签订合同,盖章后生效。
3..比价文件中未有载明的部分,报价人可以与采购人在采购合同中另行补充约定,一切条款须以报价人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4.违约责任
(1)报价人逾期履行服务的,报价人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采购人从待付货款中扣除。报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30仍不能交付的,视为“无法交付”,取消其报价人中标资格;
(2)报价人所交付的产品不符合《比价文件》规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收,报价人愿意更换产品但逾期交货的,按报价人逾期交货处理。报价人拒绝更换产品的,视为“无法交付”,取消其报价人中标资格;
(3)报价人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采购人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还须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