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撰写全国电力行业发展报告项目
二、数量:1批
三、供货期限 :3个月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 品名 | 单位 | 数量 | 规格(参数) | 备注 |
1 | 撰写全国电力行业发展报告采购项目 | 个 | 1 | 1.产业发展现状:包括电力消费结构、供给能力、投资规模、区域布局等。 2.政策与趋势分析:梳理国家及地方政策导向,预测中长期行业技术路径与发展方向。 3.新兴业态研究:聚焦新能源领域(光伏、风电、储能)产业规模、技术特点与市场前景。 4.人才供需分析:结合行业数据评估电力领域技术技能人才需求与职业院校供给匹配情况。 5.调研范围:包括电力行业协会央企(如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华能集团等)、民企(金风、晶澳太阳能等)及职业院校等。 6.报告字数不少于 1万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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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质量要求:
1.产品执行标准:符合电力行业发展趋势。
2.货物应能够体现电力行业发展方向,对专业建设具有引导意义,报价人须完全响应本项目规格质量要求并按采购清单供货。
六、服务及其他要求:
1.所有货物要求实行“三包”服务,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报价人应立即无条件更换新货物。
2.中标金额在叁万元以上的,采购人应与中标的报价人签订合同,盖章后生效。
3..比价文件中未有载明的部分,报价人可以与采购人在采购合同中另行补充约定,一切条款须以报价人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4.违约责任
(1)报价人逾期履行服务的,报价人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采购人从待付货款中扣除。报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30仍不能交付的,视为“无法交付”,取消其报价人中标资格;
(2)报价人所交付的产品不符合《比价文件》规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收,报价人愿意更换产品但逾期交货的,按报价人逾期交货处理。报价人拒绝更换产品的,视为“无法交付”,取消其报价人中标资格;
(3)报价人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采购人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