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份 比价须知
一、比价须知:
1.比价时间:2025年5月2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2.比价地点: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李冰园3-517
3.报价方式:一次性包干价包括税费以及运输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4.比价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即对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的报价,在全部满足比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作为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5.比价文件递交:报价人需提交报价文件正本一份。用信封密封,并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
6.无效报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合格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最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售后服务要求不满足采购单位要求,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
7.付款方式:完成全部供货后,采购人经验收合格后十日内支付全部货款。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报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报价人必须应具有本次比价货物或服务的营业范围,并提供加盖报价人公章的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经年检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三证合一,仅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本比价文件的解释权属于电力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