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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安全生态与水土保持实训基地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5日 来稿部门:学院办公室 点击率:


学院安全生态与水土保持实训基地建设工程(施工)

2017年05月04日

招标编号:RWZB-2017-092

开标时间:2017-06-01

所属行业:土木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所属地区:三明市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学院安全生态与水土保持实训基地建设工程(施工)已由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综〔2012〕22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永安市巴溪大道2199号,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校内;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建设面积约8.5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4910995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内容包括园林景观、给排水、园林绿化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4910995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体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1)福建省外建筑企业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闽建办筑〔2015〕13文的规定完成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否则其投标将予以拒绝。

(2)投标人及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需提供,在中标公示期内将对中标人及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查询结果确认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

(3)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2017〕32号)、《永安市建立联合惩戒失信平台实施方案》(永委办〔2017〕35号),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建设的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企业和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和纸质并行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关于在县(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中试运行电子化招投标的通知》。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4日至2017年5月10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必须用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录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进行网上报名。纸质标书需前往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安市南山路 199 号)购买;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注: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应提前三天告知招标人准备,请至(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招标资料下载: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0元/次),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下载地址: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5月31日17时00分之前汇达指定银行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26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方式或企业基本户银行出具的保函或按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1)采用现金方式的投标人应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达并解入指定银行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写明“学院安全生态与水土保持实训基地建设工程(施工)投标保证金”(可简写);投标保证金应以单笔款项汇出。(2)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名单按闽建筑〔2014〕39号执行)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未按要求提交《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投标人基本银行出具的保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拒绝接受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采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三明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名称及版本)进行制作。

7.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4.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5.投标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和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生成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能打开并运行;未按要求提交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7.6.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7.试运行期间,评标工作按照先评审电子投标文件,再评审纸质投标文件的程序进行,若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纸质投标文件的评审结果为准。

7.8.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850-330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账户名称: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永安市南山路199号(市住建局附楼)

监管部门名称:永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永安市南山路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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