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SMYG2017-QZ076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道路指示牌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件编号:SMYG2017-QZ076
2、招标项目内容:道路指示牌采购
包别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主要质量要求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道路指示牌采购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潘先生
| 15959110116
|
3、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为13.235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
4、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从2017年7月13日至2017年7月2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整。投标人应从投标单位账户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提交到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采购编号),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截止时间:2017年7月31日17:30时前到帐。
6、发售招标文件地点:三明市梅列区东新二路梅岭新村34幢工会大厦八楼810室
7、项目联系人:陈健星、张美娜、徐庆红
8、联系电话:0598-8236282、8298629 传真:0598-8298628 邮箱:smsygzb@qq.com
9、投标人资格要求:
9.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2、投标单位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在开标现场提交;
9.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9.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5、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投标方代表还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8月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三明市梅列区东新二路梅岭新村34幢工会大厦八楼会议室。
12、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三明分行
银行帐号:416958372386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