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招待所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招标人为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永安市国林路298号。
2.2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约48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等阶段、及收集整理竣工验收所需的相关内业资料 。
2.4工程费: 4794838元 。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监理费取费规定并结合市场实际作为参考依据,监理费8.61万元(包干价)。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5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不包含保修期和缺陷责任期。
2.7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及其它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丙 级 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 (1) 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等十厅局闽检会[2006]7号文件精神,投标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行为,经查实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2) 根据闽建[2016]5号、闽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3)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2017]32号)、《永安市建立联合惩戒失信平台实施方案》(永委办[2017]35号),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建设的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监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以网络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人不接受书面结案证明材料。
3.9本招标项目采用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纸质 招投标;
4.2.凡有投标者,请于 2019 年6月 28 日至 2019 年 7 月 4 日,每天 09 时00分至 12 时00分, 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市巴溪大道时代广场1369号A1_114号)(详细地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
4.3. 纸质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其他资料另计,捆绑出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企业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现金包封的方式提交到开标现场,包封袋自备,并于包封袋封面注明工程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密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9 年 7 月10 日15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市巴溪大道时代广场1369号A1_114号);
7.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投标人的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查询结果复印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投标查询登记表(表格格式详资格文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场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永安市国林路298号,邮编:366000
联系人:魏老师;电话:1386054851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永安分公司地址:永安市永安市巴溪大道时代广场1369号A1_114号 ;
邮编:366000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598-882677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永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 永安市南山路199号
联系电话:0598-3853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