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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要闻

福建水院举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30日 来稿部门:宣传部(统战部) 编辑: 点击率:

11月28日,学校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校长孙学耕、纪委书记邱祥光、副校长池长全、副校长杨武盖参加会议,党委书记李建兴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17年半,在法治领域进行了一系列前瞻性的探索实践,展现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领导艺术和政治智慧,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基础和实践基础。

会议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教育强国建设的具体实践,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环节,是学校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全校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办学实践,把依法治校作为学校治理的基本理念和基本方式,贯穿学校管理运行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改革难题、激发改革活力、巩固改革成果。要健全以学校章程为核心、以各类制度为基础的依法治校体系,强化重点领域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全面做好制度制定、执行和监督,助推学校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牢法治思维,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方式推进学校改革创新、化解矛盾纠纷、抵御风险挑战的能力,在制度执行中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

会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学习领会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学习贯彻预算法、会计法、资产评估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决筑牢财务安全底线和纪律红线,不断健全财会监督体系,依法依规开展财会监督,形成财会监督工作的强大合力,以高质量财会监督助推学校法治校园建设。

会上,邱祥光传达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和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精神。池长全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发言。计划财务处处长张会英围绕预算法、会计法、资产评估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作解读说明。

各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学院(部)党政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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