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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要闻

进一步深入学习切实把握廉政风险防控的工作重点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3日 来稿部门:党委工作部、纪检监察 编辑: 点击率: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推进福建省高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水利厅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及工作部署,学院党委于10月15日召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动员会,全面部署和组织实施《学院廉政风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其廉政风险防控的工作重点如下:

(一)落实“三重一大”科学民主决策制度是学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贯穿于推进防控机制建设的始终。必须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经党委会集体决定的制度,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对于专业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经过专业委员会咨询论证;对于有关学院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广泛听取意见,在重大决策中充分体现党员的意见,汇集各级党组织的智慧,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二)健全完善党委会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党内、校内重大事务听证咨询制度。健全完善各教学系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集体研究决定各教学系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三)凡涉及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教学、科研、管理的基本制度,以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范围包括:

1.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委教育工委省水利厅省教育厅关于教育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的方案与措施;

2.学院发展规划,工作总结,办学规模和年度招生计划、办学资源配置的安排;

3.学院的机构及编制设立,师资队伍建设,包括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人才的引进与培养;

4.年度财务预(决)算的审定、调整和重大财务决策,学费及收费等非税收入的管理,奖、助、贷学金的发放;

5.涉及全局的改革方案,改革措施,学院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订;

6.党建、德育、安全、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7.学科及专业设置、实验室建设中的重要事项;

8.对下属部门、各教学系教职工的奖惩和奖金发放;

9.国际交流合作的重要事项;

10.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或者学院党委认为需要集体研究的重大事项。

(四)下述人员的任免属于重要干部任免

1.学院直属各部门、各教学系以及直属单位(校办企业等)的党政正副职以及学院工、青、妇组织、社团的主要负责人;

2.学院学术委员会及其成员;

3.部门、系、直属单位的其他中层干部。

(五)下述项目属于重要项目安排

1.由学院立项的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项目;

2.总额5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上的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项目;

3.总额5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及大宗物资采购项目;

4.总额30万元以上的修缮项目。

(六)下述资金的使用属于大额度资金使用

1.学院重要庆典、会议、外事等重要活动的预算开支及使用方案;

2.政府下拨的专项资金、学院附属企业、医院的上缴资金、社会捐赠、赞助资金的使用方案;

3.学院固定投入回报所得资金的使用方案;

4.科研经费使用方案;

5.学院财政专户资金的使用方案。

(七)学院党委执行“三重一大”的情况,每年度需结合工作报告向学院职工代表大会作出说明,充分听取会议代表的意见。

各党总支各部门要进一步认真学习上级文件和学院《实施方案》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任务要求,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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