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6日下午,我院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会议主要议题为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公办厅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和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的通知》。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刘秀峰同志主持,在家院领导江勇、黄少敏、黄瑞梅和全体正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与会同志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会议强调:一要充分认识《实施意见》的重要意义。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对我院有特别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贯彻《实施意见》有利于增强学院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水平。二要认真对照《实施意见》,全面准确、深刻理解《实施意见》基本内容,结合实际,及时对我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院务会议)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使党委与行政议事决策符合《实施意见》要求。
接着,会议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统筹安排了年底各项工作。刘书记在发言中强调:一要在明年工作目标要求上,努力把我院建成“机制活、专业优、技能精、师资好、校园美”的新水院;二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动力,采取实际步骤和行动,一是全面推进学院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二是加紧推进学院校内津贴分配制度改革;三是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四是全力推进招生就业工作制度改革;三要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四要在深化改革中要注意克服思想准备不够、开动脑筋不够、横向比较不够“三个不够”问题。
江院长在发言中强调:一要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风建设;二要深化闽台教育交流;三要以就业为导向,做专做特职业教育;四要以服务需求导向,培育符合高职特点的技术技能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