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闽政〔2015〕46号),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闽政办〔2015〕129号)要求,福建省教育厅决定实施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引领我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更好地为产业转型升级服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职成〔2015〕49号)精神,到2020年,全省建成10所示范性现代高等职业院校。我院积极组织有关部门,按照文件精神,从办学理念、学校治理、学历教育、校园校舍、专业建设、队伍建设、实训条件、课程建设、社会服务、改革成效等10个方面组织材料进行申报。
在各地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近日,我院被省教育厅、财政厅确定为“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A类培育项目9所院校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