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项目

实践教学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 实践教学大纲(初稿)

日期:2017-11-20 来源: 作者: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我院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效性、针对性,规范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对学生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的指导和考核,保证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课程的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教学大纲。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大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以了解社会、服务社会为主要内容,以形式多样的活动为载体,引导大学生既要重视参与研读马列著作、观看经典影视等校内实践活动,更要走出校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开展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参观学习等实践锻炼,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实践目的

理论联系实际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是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内容,理论教育和实践教育相结合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原则。

设置“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是依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理论教学,在课堂之外进行的各项旨在促使学生认识自我,了解民情,服务社会,自主观察、分析、解决问题,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各项活动,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使学生了解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学会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等课程中学到的基本原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能力所能及地解决问题。有利于大学生感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动实践,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理解和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有利于大学生感受民生,了解社会,认识国情,增强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信念和振兴中华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利于大学生拓展能力,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走正确的成长之路。

三、组织保障

马克思主义学院为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组织实施单位,接受教务处,检查、督导、协调。

思想政治理论课全体任课教师教师为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指导教师,负责指导授课班级的实践教学活动。

积极争取校团委、学生工作部以及各学生社团配合、支持协助我院(部)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教学活动。

四、教学内容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依托思想政治理论教学,在课堂之外以分组的方式进行,指导教师提供实践参考课题,学生按自愿组合的原则组成实践小组(每组5-10人),每个小组推荐出1名负责人,在任课老师的统一指导和安排下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内容总体分为社会调研和实践活动两类:

(一)社会调研。通过社会调查,进一步培养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以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实践小组互相合作,积极参与社会调研,发放问卷,认真完成调研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字),并最终以多媒体课件的形式在班级内进行分享与交流。

(二)实践活动。实践活动包括既可以是研读马列经典、聆听学术讲座、时事新观察、主题微电影、校园采访报道、观看红色影视、传承文明、发现之旅、纠风行动、人物采访、宣讲活动、学工活动、学农活动、学雷锋活动、志愿服务、真相探究。、科普活动、参观学习等。

不同学期,思政部及指导教师将依托该学期的授课内容,根据国内外形势的变化,灵活调整实践教学活动的内容、形式以及要求。具体实践主题可参考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五系列”参考主题。

通过活动促使学生认识自我,了解民情,服务社会,自主观察、分析、解决问题,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实践小组积极参与社会调查报告,活动结束后完成总结报告或心得体会(字数不少于3000字),并最终以多媒体课件的形式在班级内进行分享与交流。

五、教学安排

根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计划安排,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活动原则上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同步实施,但采取“单独设立、独立运行、独立考核”的模式。从每学期课程开始两周后进行至课程结束前两周结束。其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总学时为70学时,理论授课学时50学时,实践授课学时20学时;《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总学时为76学时,理论授课学时56学时,实践授课学时20学时。

教学内容

学时

社会调研

根据参考目录或自主确定选题,完成调研,提交报告。

10

实践活动

在指导老师的安排下选择1项具体实践活动

10

合 计

20

六、成绩评定

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拟定的实践教学活动主题性及难易程度、社会实践态度、所提供的书面材料、活动参与程度以及现场汇报表现,对学生实践教学的成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定。

每个实践小组每学期必须完成《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实践项目书》中的两个社会实践项目,每个项目成绩评定采用100分制,各占社会实践成绩50%,作为学期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的30%。

学生必须亲自参加实践教学活动,杜绝任何形式的抄袭、搭便车等行为。一经发现,成绩记为零分。以团队形式参加实践教学活动的学生,主要负责人酌情加分,未参与者酌情给分,如小组未按时完成实践项目,实践态度不端正,未提交《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项目书》,则整组成绩记为零分。

七、教师职责

(一)负责组织安排、监督检查本人所负责班级各项实践教学活动;

(二)加强与学生的联系、交流,及时提供咨询、指导和帮助,并做好;

(三)积极配合,协调解决学生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四)查收、评阅学生的社会实践项目书、汇报材料等,并存档;

(五)根据学生提交的汇报材料及在实践活动中的实际表现评定成绩;

(六)期末对本学期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评价,写出书面总结报告;

八、特别提示

(一)参与社会实践每一位学生,要端正态度、高度重视、充分准备,确保每项实践教学活动有序、有效进行,并认真填写社会实践项目书。

(二)在实践教学活动过程中,学院、职能部门及指导教师要强化安全保障,学生自身也要增强安全意识,注意风险防范,力求避免发生大小安全事故。

(三)每一位学生要真实、有效地参与各项实践活动,力争使实践教学有实效。对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包办代替等行为,将受到降低成绩、取消成绩、作弊等处理。

(四)需提交的材料:

1.《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实践项目书》

2.ppt汇报材料

3.其他活动材料如调查问卷、访谈记录、活动照片、视频材料等

(五)项目书和其他材料请于思想政治理论课结课前两周完成,由班长收齐交至指导老师处,逾期不提交者,将取消活动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