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部门:
第二批福建省青年科技人员育成项目遴选工作已经开始,请有关部门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福建省青年科技人员育成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闽科才〔2026〕1号)要求,积极组织教师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1.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具有坚实的理论或实践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能独立承担研究课题。
2.截至2026年2月,申请者男性未满32周岁,女性未满35周岁。B类申请者中的技能型科技人员,年龄可以放宽3周岁。台籍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A类申请者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博士学位;具有硕士学位,且有两年及以上科研工作经历。B类申请者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学士学位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且有两年及以上从事技术研发工作的经历。以高校、科研院所为依托单位的B类申请者,应当是所在单位的技术骨干,且聘任在技能岗位的人员。
4.申报人尚未承担过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已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不得申报。已入选福建省青年科技人员育成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
5.我校通过省教育厅推荐申报,A类项目推荐名额总数20项,B类项目推荐名额总数15项。
二、申报程序
1.申报推荐工作通过福建省科技厅人才综合业务管理平台(http://kjjl.kjt.fujian.gov.cn/rcps)在线办理,项目负责人申报账号密码、与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账户密码一致。
2.因育成项目限额推荐,请各二级部门择优推荐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人选,经二级部门审议通过后分别对A类、B类排序推荐,并在本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无异议后,由二级部门党政办公室主任将推荐汇总表(EXCEL版,A、B类分别排序)、申请书电子版以及网站公示截图等材料于3月1日前发陈文钦老师OA邮箱,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3份于3月6日前提交图文信息中心3-302。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个人一律不得推荐。
4.学校根据二级部门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推荐工作,依据评审结果及名额推荐至省教育厅厅。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823878
附件:相关文件
科研产业处
2026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