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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研经费使用违纪违法类型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12-09

    一、 虚开发票套取经费

    01虚构合作业务

    编造与关联公司虚假业务合同,虚构化验加工测试、计算或数据服务、软件设计开发与测试等业务套取经费。

    02虚构采购项目

    虚构实验耗材、打印纸、硒鼓、U盘、硬盘、计算机配件、复印、打印、租车等采购行为,通过特定的公司虚开发票套取经费。

    03变相冲抵费用

    用与课题无关开支冲抵课题经费:如以电话费、网络费、停车费、物业费、图书、公交充值卡、加油卡、商店购物开支等报销个人及家庭消费支出;或收集亲朋好友及学生车费、住宿费等发票,报销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等。

    二、 虚构劳务支出

    01虚报冒领劳务费

    通过虚构劳务合同、人员名单等方式套取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或向与科研无关的家人、亲属等人员违规发放劳务费、专家咨询费,或让身份符合人员虚报、多领劳务费再返回资金。

    02变相送礼

    以发放专家咨询费、讲课费名义变相送礼。

    三、 虚构项目

    01虚设横向课题

    为了完成考核任务、升职、职称评定、评奖评优、获得个人荣誉,甚至骗取学校配套资金等奖励,虚构企业合作、伪造合作协议,通过自筹资金冒抵项目经费、关联企业账户资金空转等方式,虚设横向课题。

    02将关联企业列为课题合作单位

    科研人员在申请项目时,将自己关联企业列入合作单位,违规拨付资金,转移侵占资金。

    03虚设子课题

    给关联单位或个人设立子课题,变相输送利益。

    四、 利用科研项目不当获利

    01公款私存不当获利

    违规用个人账户保管科研经费,利用管理科研经费的职务便利,挪用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获取收益。

    02与供应商有不正当交易

    以回扣、好处费、劳务费、佣金等各种,收取供应商给予的不正当利益。

    03截留学生相关补助

    将应发给学生的差旅补贴等相关补助截留、挪用,侵害学生利益。

    五、 其他违纪违法类型

    01虚假招投标

    通过虚假设立招投标项目,与第三方企业合作转移资金。

    02履责不到位

    在科研管理工作中不负责或者疏于管理,给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

    03为申请项目请托

    在科研项目评审过程中,“请托、打招呼”,甚至委托“科研掮客”居间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