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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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学院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6-2018年)实施细则》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6-20

      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学院管理水平,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教育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的通知》(闽教职成〔2016〕11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现印发给大家,请遵照执行。

       

       

      学院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

      2016-2018年)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提升学院管理水平,加快实现学院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学院核心竞争力,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教育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的通知》(闽教职成〔2016〕11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坚持依法治校,建立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以强化教育教学管理为重点,进一步更新管理理念、完善制度标准、创新运行机制、改进方式方法、提升管理水平,为基本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三年努力,更加巩固以人为本管理理念,逐步完善现代大学制度,更加规范办学行为,显著增强办学活力,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制基本建立依法治校、自主办学、民主管理的运行机,不断完善多元参与的质量评价与保障体系,学院吸引力、核心竞争力和社会美誉度明显提高。

      三、基本原则

      ——规范办学,激发活力。确立管理工作在办学中的基础性地位,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有关法规、制度及标准,全面规范办学行为,不断激发办学活力,切实提高依法办学的能力和水平。

      ——问题导向,标本兼治。以教育教学管理为重点,针对常规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立知、立行、立改,对症施治、标本兼治,全面提高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活动贯穿,全面行动。设计和开展灵活多样的活动,以活动促管理、以活动促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行动计划的实施,形成推动管理水平提升的良好氛围和工作合力。

      ——科研引领,注重长效。结合学院管理工作实际,加强管理的制度、标准、评价等理论与实践研究,建立自我诊断、自我改进和自我完善的长效机制。

      四、任务分工

      (一)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1.开展诚信招生专项治理活动。加强招生政策和工作纪律的宣传教育,结合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和布局调整,面向社会公开承诺诚信招生、阳光招生,规范招生简章。学院与招生有关部门签订招生责任书,杜绝虚假宣传、有偿招生等违规违纪现象。

      牵头部门:招生就业办公室

      参加部门:水利工程系、电力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开展学籍信息核查活动。分管教学副院长为学籍管理工作直接责任人。全面落实学籍电子注册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充分利用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学籍电子注册、学籍异动、学生信息变更等环节的管理,认真进行学籍信息的核查,确保学籍电子档案数据准确、更新及时、程序规范,坚决杜绝虚假学籍、重复注册等现象。

      牵头部门:教务处、继续教育中心

      参加部门:水利工程系、电力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

      3.开展教学标准落地活动。按照《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和《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等文件要求,完善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强化教学过程管理,杜绝课程开设与教学实施随意变动等现象。认真开展专业教学标准执行情况自查活动,自查报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牵头部门:教务处

      参加部门:水利工程系、电力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基础部

      4.开展实习管理规范活动。规范学院学生实习管理,严格执行学生实习管理相关规定,建立学生实习全过程跟踪监管与考核评价机制,落实学生实习责任保险、信息通报等安全制度,维护学生合法权益。针对学生所学专业面向的职业岗位群安排学生顶岗实习岗位,杜绝学校与企业以增收为目的,安排学生实习。

      牵头部门:教务处、实验实训中心

      参加部门:水利工程系、电力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

      5.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和学院安全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学院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机制,层层落实综治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加强学院安全精细化管理,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以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强化督导检查和隐患排查,采取专项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有效消除水电、消防、餐饮、交通和实训等方面安全隐患。强化安全教育宣传,落实安全教育课程,开展安全教育周等多种形式教育宣传活动;定期组织安全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牵头部门:保卫处

      参加部门:各部门

      6.开展财务管理规范活动。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院财务管理制度。增强绩效意识,夯实会计基础工作。严格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建立完善学院内部控制机制,强化财务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学生资助等专项资金的过程控制,规范会计行为,防止和杜绝虚报虚列、违规使用资金等现象的发生。

      牵头部门:计财处

      参加部门:各部门

      (二)开展管理制度标准建设行动,不断完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

      1.加快学校章程建设。依法制定和完善学院章程,实现一校一章程,经省教育厅核准后公布实施。以章程建设为核心,探索建立学院、行业企业、地方政府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加强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牵头部门:办公室

      参加部门:各部门

      2.实行“一校一策”目标管理。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建设目标责任书从专业建设、队伍建设、科研工作、校企合作、教学改革等方面提出2016-2018年各年度建设目标、办学要求和考核指标,促进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接受教育厅每年对学院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学院结合教育厅下达的目标责任书,分解任务,拟定各年度目标责任书,印发各有关部门,并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落实。

      牵头部门:人事处、办公室、教务处

      参加部门:各部门

      3.完善学院管理制度标准。建立健全管理有序、标准严谨、流程清晰、监督有据的学院内部管理制度体系,理顺和完善教学、学生、后勤、安全、科研和人事、财务、资产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标准及工作流程,确保制度完整、有效,学院管理无盲区。

      牵头部门:办公室

      参加部门:人事处、计财处、教务处、学工处、后勤处、科研处、保卫处、其他有关部门

      4.强化制度标准落实。树立学院章程法定意识,加强对管理制度、标准的宣传和学习,明确落实管理制度、标准的奖惩机制,强化管理制度、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不断提升学院管理执行力。

      牵头部门:办公室

      参加部门:各部门

      (三)开展管理队伍能力建设行动,提高管理人员专业化水平

      1.加强学校管理人员能力建设。适应发展需求,遵循管理人员成长规律,以提升岗位胜任力为重点,加强学院管理人员能力建设。围绕学校发展、育人文化、课程教学、教师成长、内部管理等方面,结合学院实际和不同管理岗位特点,细化院长、中层管理人员和基层管理人员等能力要求,有效引导管理人员不断提升岗位胜任力。

      牵头部门:党工部、人事处

      参加部门:各部门

      2.加强培养培训。建立健全学院管理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制订各级管理岗位上岗能力要求;实施中层以上干部轮训计划,有针对性提升骨干管理人员素质;开展内部管理交流,形成经常性培训机制;制定及完善部门考评、中层干部考核制度,强化对全体教职工的岗位考核。

      牵头部门:党工部、人事处

      参加部门:各部门

      3.强化激励保障。完善管理人员选拔聘用办法,拓展管理人员的发展空间和上升通道,形成有利于优秀管理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积极推进以岗位能力要求为依据的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与干部任免、培养培训、收入分配等相结合,强化管理人员的职业意识,激发管理人员的内在动力。

      牵头部门:党工部、人事处

      参加部门:各部门

      (四)开展管理信息化水平提升行动,加快数字校园建设

      1.加强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实施教育部发布的《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推进学院制订和完善数字校园建设规划,做好管理信息系统整体设计。加快建设数据集中、系统集成的管理信息平台和应用环境,实现教学、学生、后勤、安全、科研等各类数据管理的信息化和数据交换的规范化。

      牵头部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参加部门:教务处、学工处、后勤处、科研处、保卫处、其他有关部门

      2.健全管理信息化运行机制。建立基于信息化的管理制度,成立专门机构,确定专职人员。建立健全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和技术支持服务体系,保证系统数据的全面、及时、准确和安全。逐步发挥大数据在学院管理诊断和改进中的作用,提高管理信息化水平和效能。

      牵头部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参加部门:各有关部门

      3.提升管理人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制定管理人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计划,开展信息化管理创新经验交流与现场观摩活动,强化管理人员信息化意识和应用能力培养,提高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各类数据进行记录、更新、采集、分析,以及诊断和改进学院管理的能力。

      牵头部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人事处

      参加部门:各有关部门

      (五)开展学校文化育人创新行动,充分发挥文化育人的重要功能

      1.凝炼学院核心文化。加强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学生素质教育相融合的三位一体的核心文化建设,并融入在学院的校训和校风、教风、学风及文化标识中。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板报、橱窗、走廊、校史陈列室、广播电视和新媒体等平台传播学院核心文化,发挥其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熏陶、引领和激励作用。

      牵头部门:党工部、学工处(团委)

      参加部门:水利工程系、电力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基础部、思政部

      2.深入开展职业教育活动周活动。职业教育活动周期间,开放校园,展示校园文化和各专业育人过程,让社会了解学院职业教育,培养职业兴趣和职业意识,扩大职业教育的影响力。充分利用专业优势,广泛开展“进社区、进社会”等志愿服务活动,联合行业企业开展招生就业咨询以及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为民服务活动,向社会展示学生的职业素养。

      牵头部门:学工处(团委)、招生就业办公室

      参加部门:水利工程系、电力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基础部

      3.精选优秀文化进校园。引入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和福建地方特色文化,构建文化艺术类选修课程、鉴赏课程和素质拓展等相结合的公共文化艺术教育课程体系。将人文素养和职业精神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加强文化传承与创新知识教育,培养具有良好文化内涵、审美鉴赏和美育实践能力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以培养学生职业素养为重点,定期开展劳模、技术能手、优秀毕业生等进校园活动,促进产业文化、优秀企业文化和职业文化进校园、进课堂,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理想与职业精神。

      牵头部门:党工部、学工处(团委)、教务处

      参加部门:水利工程系、电力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基础部、思政部、图书馆

      4.培养学生自主发展能力。创新德育教育形式,充分利用开学、毕业典礼和入党入团、升国旗等仪式以及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组织丰富多彩的学生社团活动,深入开展学生文明礼仪教育、行为规范教育以及珍爱生命、防范风险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自信心,促进守规、节俭、整洁、环保等优良习惯的养成,提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

      牵头部门:学工处(团委)

      参加部门:水利工程系、电力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

      (六)开展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行动,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

      1.建立健全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加强职业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由学院、行业、企业和社会机构等多方参与的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建立和完善高等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健全“一校一方案”评估机制。

      牵头部门:教学督导中心、教务处

      参加部门:水利工程系、电力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基础部、继续教育中心、实验实训中心

      2.实行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切实发挥学院的教育质量保证主体作用,建立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学院根据办学理念、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聚焦专业设置与条件、教师队伍建设、课程体系改革、学校管理、校企合作、质量监控与成效等人才培养工作要素,查找不足与完善提高,逐步构建起校内完善的质量保障制度体系。

      牵头部门:教务处

      参加部门:水利工程系、电力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基础部

      3.完善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树立全面质量管理理念,把职业道德、技术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作为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重要标准。进一步提高学院质量年度报告的量化程度、可比性和可读性,提升年度报告质量和水平。

      牵头部门:教务处

      参加部门:水利工程系、电力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基础部

      五、实施步骤

      本实施细则2016年起开始实施,到2018年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第一阶段2016年1月—3月):动员部署阶段。广泛组织动员,认真学习宣传教育部教职成〔2015〕7号文件及闽职教职成〔2016〕11号通知精神,把握行动计划重点内容,结合实际,制订学院具体工作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全面启动行动计划。

      第二阶段2016年4月—2018年6月):实施推进阶段。根据任务的轻重缓急,分步组织各项重点任务的实施。“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任务于2016年12月底前完成;“管理信息化水平提升行动”任务2017年12月底前完成;“管理制度标准建设行动”任务2018年6月前完成;其它“行动”持续推进并基本达到实施要求。

      第三阶段(2018年7月—12月):总结交流阶段。逐项查漏补缺,确保各项重点任务的全面落实到位。全面总结梳理,固化规章制度,全面提升学院管理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福建省《职业教育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实施方案》精神,学院领导要按照工作分工切实负起责任,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部门的工作,做好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二)强化协作配合。学院各牵头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认真按照学院实施细则,结合学院管理工作实际,对照《福建省职业教育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的通知》(闽教职成〔2016〕11号)文件中《职业学校管理工作主要参考点》(见闽教职成〔2016〕11号文附件2),制定学院行动计划实施工作任务分工及年度推进计划表。其他部门和系(部)要主动配合,认真参与牵头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和行动,确保行动计划有序开展、有效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各参加单位要增强全局观念,积极支持配合,发挥职能作用,按照每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具体安排,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完成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三)强化跟踪督查。各牵头部门要对所承担的任务负总责,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职能,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做好档案搜集整理。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认真搜集、整理、保存档案资料,包括有关文件、行动计划、行动总结、会议记录、检查记录、整改方案、经验交流材料等文字资料,以及活动开展过程中形成的图片、音像等资料,对照《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职业院校管理工作主要参考要点》建立专项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