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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专升本衔接自考学生免修大专公共任选课的办法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04-16

      第一条  为鼓励在校生参加专升本衔接自考学习,减轻学业负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院参加专升本衔接自考并通过4门课程考试的在校生可免修全日制大专公共任选课。

      第三条  大专公共任选课的成绩由任意通过的4门自考课程成绩相抵。继教中心负责提供用于相抵大专公共任选课的课程及成绩,教务处负责办理大专公共任选课免修,各系负责换算综合积分。

      第四条  本办法由继续教育中心、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五条  本办法于2019年2月25日修订,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