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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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01-12

      各系、部:
              期末临近,为组织做好本学期期末及下学期期初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加强期末考试管理
              各系、部应根据教务处汇总发布的期末考试安排表,组织做好本系部相关课程、班级期末考试有关工作。
              1. 组织教师教辅人员及学生重新学习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特别是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每个考场至少应安排两名监考老师监考,监考老师应加强考场巡视,不得接听手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开展。
              2. 组织做好试卷命题、制卷、启用、阅卷、存档等各个环节的规范性管理,相关教师尤其要注意做好试卷在出题、制卷、启用过程中的保密工作;试卷评阅、整理归档等工作应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水平评估有关要求进行。
              3. 组织做好期末考试成绩登记,本学期所有课程期末成绩的登记和提交工作应在1月24日前完成。
              二、组织做好毕业班学生补考与成绩报送
              各系、部应根据教务处有关2016届毕业生有关毕业补考工作安排及通知,组织自查并梳理本系、部所负责的相关课程及实践环节毕业补考工作,尤其要注意:
              1. 本学期结束前应完成毕业班挂科学生1-5学期实践环节的毕业补考成绩报送,请各系组织各专业教研室再次确认。
              2. 组织完成毕业班学生本学期课程补考并于本学期结束前将补考成绩报送至教务处。
              三、做好学期教学工作总结、学生评教与教学材料归档
              1. 各系、部自行组织期末教学检查的各项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以提高教学质量,扎实做好今后教学工作。
              2. 各系、部认真总结本学期的教学工作,形成书面材料,学期结束后3天内报送教务处殷文明老师处备案。
              3. 各系根据教务处有关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通报,继续组织未参加评教学生于1月24日前认真完成网络评教工作,未参加评教学生在教务系统中成绩查询功能将受限制,若本系学生密码丢失,请各系秘书检查相关学生证件后,予以初始化,以免影响评教工作的开展。
              4. 各系、部在期末应按照评估要求认真做好各项教学材料的归档工作,下学期初学院将组织人员对本学期教学材料归档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进行全院通报。
              四、组织做好下学期教学准备工作
              1.各系、部请按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排课稿),组织各教研室提前做好下学期教学有关安排,组织任课教师开展备课、编写授课计划、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等工作。
              2.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全院教学校历已汇总,各系请根据教务处通知及时组织有关教研室主任、实践场所指导老师、实验员等做好下学期有关专业教学进程编排合理性审核。根据学院加强实践教学管理要求,下学期开学前,各系须根据所承担的实践教学任务,组织编排各实训场实践教学课表,报教务处、实训中心审核备案后实施。
              3. 各系应提前组织做好2016届毕业班顶岗实习有关准备工作,有关顶岗实习工作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4. 请各系、部于本学期结束前到教务处领取下学期新老帮教记录本、试卷袋、教研室手册、教案纸等教学相关材料。
              五、非毕业班本学期课程补考工作安排
              非毕业班学生本学期课程补考时间为2016年2月27-28日,请各系提前通知有关学生。有关补考考务工作安排,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六、有关教室管理工作
              为组织做好下学期教室调配与管理,全院各班级应在放假离校前组织做好本班教室卫生,关闭教室电源、门窗,清点本班教室财产及教学设备并报备至所在系教学秘书处,并将教室钥匙统一交至所在系,如遇财产丢失、门窗破损等须及时报告所在系、教务处及后勤处。对因教室管理不善造成教室财产损失者,学院将追究相关班级及辅导员责任。
              七、其他
              请未完成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材料(含检查表)的系、部将检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于1月24日前补报至教务处。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