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03-09
各系、学生工作处: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5〕13号)以及我院实际情况,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的,可免修课程为公共体育、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等;参军入伍的翌年毕业生,已取得规定学分,可免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答辩,成绩认定为80分或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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