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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召开“党的教育方针”部门专题学习研讨会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06-30

近日,中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进行了最新修订,将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为国家法律规范,为抓好党的教育方针的学习和贯彻工作,根据学院宣传部安排布置,教务处于2021年6月30日开展部门专题学习研讨会,部门负责人张瑞芬主持会议。


副处长蒋晨达对本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条关于党的教育方针最新表述进行领学。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条修改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将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为国家法律规范,各部门人员轮流对此次学习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体会。

张瑞芬做总结发言: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要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本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修订,是中共中央进一步完善这个根本问题的体现。经过本次学习,我们对党的教育方针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和领悟。部门全体成员要紧扣学校改革发展实际,通过专题研讨,提高理论水平,指导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学校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