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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元旦、寒假放假及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点击数: 发布日期:2022-12-07

各部门、各院(部)、福州校区:

根据上级和属地疫情防控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省内疫情防控形势和学院实际,经研究,现将2023年元旦、寒假放假及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放假安排

(一)元旦调课安排

2023年1月6、9、10日教学安排分别调整到2022年12月31日(上第19周周五课程)、2023年1月1日(上第20周周一课程)、2023年1月2日(上第20周周二课程)。

(二)寒假放假安排

1.学生放假:2023年1月6日(星期五,农历腊月十五);

2.教职工放假:2023年1月8日(星期日,农历腊月十七)。

二、开学安排

1.教职工报到时间:2023年2月10日(星期五,农历正月二十);

2.学生报到时间(实行错峰报到):

(1)电力工程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交通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于2023年2月11日(星期六,农历正月二十一)报到;

(2)水利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基础部、黄历教学点,于2023年2月12日(星期日,农历正月二十二)报到;

(3)毕业班学生于2023年2月12日(星期日)到顶岗实习单位报到;

(4)福州校区另行通知。

3.正式上课时间:2023年2月13日(星期一);

4.补考时间:2023年2月25日(星期六)~26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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