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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2年清明节放假调整的通知

点击数: 发布日期:2022-03-29

部门、各院(部)、福州校区:

根据上级与地方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学院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调整2022年清明节放假,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调整安排

1.4月2日(星期六)、4月3日(星期日)正常双休;

2.清明节不放假,4月4日(星期一)、4月5日(星期二,清明节)师生正常上班、上课。学院将科学研判疫情防控形势和教学任务完成情况,适当延长2022年劳动节或暑假假期,切实保障师生合法权益。

二、具体要求

1.全体师生不举办、不参与祭祖等群众性聚集活动,倡导以网络祭扫、云祭扫等形式进行祭扫、祭奠。

2.各教学部门要妥善安排好清明节期间教学工作,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3.全体师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清明节期间,学生非必要不离校,教职工非必要不离校区所在地,外出需严格办理请假手续。

4.清明节期间,要切实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不扎堆、一米线,不瞒报,严格做到“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

5.各院(部)、辅导员要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教育和心理疏导,及时将放假调整安排及相关要求落实到每个班级、每位学生,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科学引导学生合理安排节假日的学习生活;

6.各部门妥善安排好疫情防控、值班值守和安全防范等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健康状况等信息排查及报送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学院安全稳定。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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