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寒假放假及春季学期开学安排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福州校区:
根据学校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将2026年寒假放假及春季学期开学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寒假放假
学生:2026年1月24日(周六)—3月8日(周日)放假;
教职工:2026年1月26日(周一)—3月5日(周四)轮休。1月24日(周六)、1月25日(周日)正常上班。
(二)春季开学
学生:3月8日(周日)19:00前报到,当晚组织班会,3月9日(周一)正式上课;
教职工:3月6日(周五)报到,3月7日(周六)、3月8日(周日)正常上班。
二、相关要求
(一)学生教育管理。各学院要在放假前对学生开展假期安全教育,包括交通、食品、网络等方面,引导学生度过安全、健康、文明的假期。同时及时掌握学生假期动态,对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返校的学生,指导其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学工部牵头做好留校学生的统计与管理,规范留校审批程序。
(二)教师假期安排。各部门、各学院应在期末组织召开寒假工作布置会,统筹安排假期日常工作,并组织教职工利用寒假开展教学研究、科研、实践及调研等活动。寒假期间实行教职工轮休制度,各部门须每日安排人员在岗(或在永),确保工作正常运转。轮休安排由人事处统一汇总。
(三)校园服务保障。安保处等单位须在放假前后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做好防火、防盗、防冻等工作,并加强校门管理与校园巡逻。后勤处应根据留校学生情况及教职工轮休安排,妥善做好餐饮、住宿等后勤服务保障。
(四)值班值守要求。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带班领导与值班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认真履职,确保工作无缝衔接。如遇突发事件,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杜绝迟报、漏报、错报。
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安排,确保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春季学期开学平稳有序。
党政办公室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