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寒假放假时间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学院2021年寒假放假时间调整如下:
1.2021年1月15日(星期五)起,学生分批、错峰放假,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批:2018级、2019级学生,1月15日(星期五)放假;
第二批:2020级学生,1月16日(星期六)放假。
2.全体教职员工原则上于1月18日(星期一)放假。
3.其他安排按照2020年12月24日发布的《关于2021年元旦、寒假放假及春季学期开学安排的通知》执行。
党政办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