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01-12
为加强寒假期间校园治安管理,根据公安、教育等有关部门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除校内施工车辆、人员外,禁止校外车辆、人员进入校园。
2.校内人员(师生、校内务工人员)及校友凭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驾驶证、出入证、校友卡)进出校园,教职工亲友进入校园须由教职工陪同并登记方可进入。
注:寒假时间: 2020年1月13日-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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