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
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性质:公办
学制:三年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校址: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2199号(永安校区)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116-1号(福州校区)
二、学校简介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源于1929年创建的“私立莆田职业中学”,2003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现名,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福建省教育厅,是福建省唯一一所以水利、电力为主要专业特色,机电类、电子信息类、建筑类、轨道交通类和经济管理类专业协调发展的职业院校,被列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全国优质水利高等职业院校、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并入选“福建省双高校计划”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福州校区、永安校区和厦门基地,占地总面积1741.89亩,设有水利工程学院、电力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交通工程学院和经济管理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和通识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校面向全国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台湾地区招生,同时招收国际学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7000人。在近百年的职业教育办学历史中,学校始终坚守职业教育初心,秉承“精求技能、崇尚文明”的校训精神,不断开拓创新,为国家培养了10多万名水利、电力等行业人才,在社会上享有“福建水电人才摇篮”的美誉。
学校专业分布合理,办学规模持续、稳定增长。开设有专业49个,涵盖水利、能源动力与材料、土木建筑、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九个专业大类。其中,国家级骨干专业4个、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专业1个、中央财政支持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专业2个、省示范性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5个、省级精品专业5个、省级示范专业8个、省级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4个,省级产教融合示范专业点3个,IEET工程及科技教育认证专业3个。现有校内外实训基地365个,其中校内实训场(室)124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3个,中央、省级财政支持实训基地93个。拥有全国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省级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级应用技术工程中心2个、省“科创中国”博士创新站1个。学校在“沪明合作”大背景下,主动对接交通运输部上海海图中心、上海市信息技术研究中心等相关单位,联合建立卫星遥感应用技术实验室。近十年新增国家授权专利近400项,获市厅级以上课题立项200余个。
学校现有专兼职教师1164人,“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80%以上。现有国家级教师创新团队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5支、省级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7支,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1个、省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1个、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2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三明市劳模创新工作室1个。现有教育部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5人,省级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委员会成员8人。福建省先进工作者1人,福建省优秀教师7人,国家级名师培养人选1人,省级教学名师7人,行业职教名师4人,全国水利职教新星4人,教育厅省级专业带头人14人,水利职业院校优秀德育工作者3人,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2人。省级技术能手4人、青年岗位能手1人。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技术技能积累,建立了院、校、省、国家四级竞赛制度,在全国和省部级职业技能竞赛中成绩斐然并在数量与奖级上呈良好的上升趋势,累计获得1198个省部级、全国行业级以上奖项,有503人次获得237个一等奖及以上奖项。学生在2024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7项,在2025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7个一等奖,13个二等奖,21个三等奖。
学校积极拓展与马来西亚、巴基斯坦和柬埔寨等国家教育交流合作,充分发挥中马、中巴等“海丝学院”牵引作用,实现与马来西亚汉文化中心的教育互访,与马来西亚拉曼理工大学、马来西亚城市大学等境外高校开展教育交流合作,成立“一带一路”中马电力专业技能培训项目基地和中马建筑职教发展中心,延伸校企合作领域共建“端木工坊”,与巴基斯坦旁遮普省政府技术教育与职业培训局签署教学资源库合作意向书,承接越南国家职业标准开放项目,助力打造福建特色的“职教出海”品牌。2024年,获授福建省职业教育“海丝学院”2个,获批第二批“越南国家职业标准开放项目”建设单位并牵头开发职业标准1个。
学校多措并举,紧紧依托行业优势,与400余家行业龙头企业深入开展校企协同育人、拓展就业渠道,促进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毕业生对学校就业服务满意度超过90%,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超过95%,毕业生就业质量与毕业去向落实率持续位居全省高职前列,学校被评为“福建省就业评估优秀高校”“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
三、招生专业
序号 | 专业名称 | 序号 | 专业名称 |
1 |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 | 23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
2 | 工程测量技术 | 24 | 工程造价 |
3 | 空间数字建模与应用技术 | 25 | 环境艺术设计 |
4 | 水电站设备安装与管理 | 26 | 建筑工程技术 |
5 | 水利工程 | 27 | 建筑室内设计 |
6 | 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 | 28 | 市政工程技术 |
7 |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 29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8 | 智能水务管理 | 30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9 | 安全技术与管理 | 31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10 | 储能材料技术 | 32 | 智能控制技术 |
11 |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 | 33 |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 |
12 |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 34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
13 |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 35 | 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 |
14 | 供用电技术 | 36 |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
15 | 输配电工程技术 | 37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16 | 分布式发电与智能微电网技术 | 38 | 铁道供电技术 |
17 | 大数据技术 | 39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18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40 | 电子商务 |
19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41 | 工商企业管理 |
20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42 | 跨境电子商务 |
21 | 软件技术 | 43 | 数字媒体技术 |
22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44 | 统计与会计核算 |
以上各专业就读地点为永安校区。
四、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条件
1.台湾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包括公私立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普通型高级中等学校、单科型高级中等学校及综合型高级中等学校所设专业群、职业类科以及开设综合高中课程、实用技能课程的学校)毕业生;
2.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拥护两岸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
4.统测成绩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
(二)报名组织
1.申请时间:2025年5月—8月。
具体报名、填报志愿时间及注意事项,请留意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高校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专题栏目。
(网址:http://jyt.fujian.gov.cn)
2.提交材料。相关申请材料请扫描成电子版于2025年8月30日前发送到我校招生就业处邮箱fjsdxyzsb@163.com,邮件主题:统测成绩报考+姓名+联系电话。我校将对申请人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方可参加考核;材料不完整的视作报名无效。
3.申请材料
(1)《入学申请表》完整填写、签字后的扫描件;
(2)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3)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扫描件;
(4)往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扫描件,证明上应注明学籍号;
(5)统测成绩通知单扫描件(含报名序号和准考证号);
(6)中学阶段职业技能、课外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兴趣特长,附获奖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考核和录取
1.考核。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考生提交的资料并确定进入考核名单,具体考核内容、考核时间和考核方式由学校组织,将通过邮件和我校招生专题网站公告通知考生。
2.录取。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的统测成绩、考核成绩择优录取。预录取的学生名单经福建省教育厅审核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符合录取条件的台湾学生,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报到
(一)学生须持有效证件及《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不按期注册者,按退学处理。
(二)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并按规定进行身体检查等。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入学注册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
(四)如因身体原因专业受限,可商转其他专业。
六、学籍管理
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准时报到入学,按规定进行身体检查、核验身份信息、采集照片等程序后,由我校向福建省教育厅报送学生学籍注册信息,并按特殊录取类型学生学籍注册流程办理学籍电子注册手续。
七、培养与管理
(一)学生在校期间,我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进行管理。学生与祖国大陆学生享受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高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二)学生并入大陆统招生共同培养,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时、学分、教学环节、计算机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由学校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
八、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人民币6000元/·年。
(二)住宿费标准:人民币970元/人·年(含空调费:人民币70元/人·年)。学生公寓为6人间,配有空调、热水器、洗衣机、家具、独立浴室与卫生间、独立阳台。
九、奖助学金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实施意见》《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港澳台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等相关文件,学生入学后可申请面向台湾学生设立的奖、助学金,具体申请办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当年发布的文件通知执行。
十、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核等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 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 定的程序和规定处理。
十一、监督电话
招收台湾学生的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办公室监督,监督电话:+86-598-8823880。
十二、其他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文件要求进行管理。
本招生章程由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2199号
邮编:366000
电话:+86-598-8823856、8823857
传真:+86-598-8823857
电子信箱:fjsdxyzsb@163.com
网址:http://www.fjsdxy.com/zs/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