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星级先进团支部
创建活动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公共基础部:
自2021年10月院团委启动第十一届2021-2022学年星级先进团支部创建活动以来,全院各级团组织积极响应,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创新发展,阶段性成效显著。为进一步巩固成果,提升标准,扎实推进星级先进团支部创建各项工作走深走细走实,现将创建活动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标准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星级先进团支部创建标准》(见附件1)
二、验收时间
2022年4月至2022年5月,详见《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星级先进团支部创建活动验收工作进度安排》(见附件2)。
三、推荐名额和评选比例
各二级学院、公共基础部团总支推荐参评星级先进团支部的总数为18个,详见《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星级先进团支部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4)。其中,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先进团支部的评选数量依次为1、3、6;其余入围团支部授予年度“星级先进团支部入围奖”称号。同时,对积极组织、成果成效显著的团总支授予“最佳团总支组织奖”称号。
四、评选方式
按入围团支部所得总分的高低进行排序,从经初赛入围现场展示的12个支部中评选出10个院星级先进团支部。其总分是内涵建设分(占总分的40%)与现场展示分(占总分的60%)两部分之和。具体办法详见《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星级先进团支部创建评选方法》(见附件3)。
五、奖励措施
1.对五星级先进团支部、四星级先进团支部、三星级先进团支部、入围星级先进团支部分别给予每支部奖励,并颁发奖杯和获奖证书。
2.五星级先进团支部、最佳团总支直接作为次年度省级先进团队候选;星级先进团支部直接成为地市级以上先进团队候选,同时直接推荐参加年度学院各类先进团队评选。
3.星级先进团支部在入党推优、团校、青马工程班培训时,可在规定指标上增加1-2个名额,五四表彰时可增加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各1个名额。
六、工作要求
1.开展创建星级先进团支部工作,是加强和创新基层团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系部团总支要充分重视,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加强指导,按照通知要求,紧扣学院团委中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开展好“青年志”“青春情”“青年行”实践活动,切实做好创建工作,确保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促进校风学风建设。
2.在星级先进团支部创建过程中,各团支部必须在团属新媒体平台上及时展示其创建目标、过程、成果等在内的支部成长历程。
3.各二级学院、公共基础部团总支在开展创建星级先进团支部工作中要注意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实绩,严格考核,确保参评对象的先进性和代表性,宁缺勿滥;要通过先进集体的创优评选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4.各二级学院、公共基础部团总支推荐的院级星级先进团支部候选,经公示、评审,发现条件不符合《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星级先进团支部创建标准》的有关条件,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不再递补团支部参评。
共青团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