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二级学院、公共基础部
团总支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团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团组织建设,增强团组织活力,充分调动广大团员青年学习和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职业院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二级学院、公共基础部团总支选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举单位及时间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公共基础部团总支(含福州校区团支部),原则上选举工作在4月10日前完成。
二、人员选配要求
各团总支设立总支委员会,拟设委员5名,其中,拟设书记1名,副书记(师)1名,副书记(学生)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
三、主要程序
1.宣传动员
各团总支要组织团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职业院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团员掌握选举工作的相关规定,正确行使团员的民主权利。
2.团总支委员、团总支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确定
更名的团总支,其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主持召开团员大会。新成立的团总支,成立筹备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成员若干)主持召开团员大会。按照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20%要求,根据候选人的条件、人数,提出团总支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并组织全体团员认真讨论、酝酿、推荐,集中多数人意见后提出团总支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同时提出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报所在二级学院(部)党总支和学院团委审查。
3.团总支书记、副书记、委员会的选举
团总支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报所在二级学院(部)党总支和学院团委审查同意后,召开团员大会进行选举。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参加大会的团员数达到或超过应到团员数的2/3方可进行选举。
选举产生团总支委员会后,新当选的委员会委员召开全体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和等额选举办法选举团总支书记、副书记,并确定团总支委员分工。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委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委员的4/5,方可进行选举。
选举产生的团总支委员会的委员名单及分工情况,报院团委备案。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选举工作。各团总支要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平稳有序地完成调整工作。
2.加强对选举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各团总支应认真组织团员学习《团章》和基层团组织建设、选举工作的有关文件规定,充分了解本团总支所属团员的具体情况,把握团总支委员会组成的条件,考察了解团总支组成人员的情况,做好选举工作。
3.要规范程序,科学运作。选举工作中要严肃团的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团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团章等有关规定和相关程序进行选举,使团员正确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确保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共青团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