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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社团年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团委 发布日期:2022-06-11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社团年审工作的通知


    各在册社团: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印发的《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及省委教育工委、共青团福建省委的文件精神,规范我院学生社团管理,促进社团有序发展,打造精品社团,发挥社团育人功能,根据《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年审制度》(闽水院〔2021〕68号)要求,经研究,院团委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社团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2021年12月8日前注册成立的所有在册学生社团(即成立满六个月以上的在册社团)。
      二、时间安排
          年审时间为2022年6月11日至20日。请各社团于6月15日23:59分前将年审登记表、工作量化考核表、年度工作总结纸质版(详见附件)提交至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处,电子版以社团为单位打包发送至社团负责人QQ群。
      三、年审结果的分析和处理
         (一)学生社团年审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对于“合格”的学生社团进行表彰;对于“不合格”的学生社团,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严重警告、限期整改(暂停活动)、强制解散的处罚。同时,暂缓下学年社团注册登记,直至年审通过。
         (二)除强制解散处罚以外,其余“不合格”的学生社团,应当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3个月。整改期结束,学生社团应及时向社团联合会报送整改报告,学院团委将对整改结果进行评定并出具结论。
         (三)对不参加年度审查的学生社团直接判定为年审不合格,对连续两次不参加年审的,或连续两次“不合格”的学生社团,根据《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修订)》(闽水院〔2021〕57号),予以强制解散处理并公告。
         (四)年审工作结束后,若发现学生社团在年审工作中弄虚作假,年审工作有重大问题的,可以对学生社团年审结论重新定为“不合格”并根据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
      四、附则
          接受年度审查是学生社团应尽的义务,也是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的主要途径。各在册学生社团必须依照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年审时间、内容和提交材料等事项的要求,认真履行年度审查义务,如实填报和提交有关年审材料,也请其他相关部门给予支持与配合,协助学生社团认真做好年审工作,未尽事宜可与社团联合会联系。





                             共青团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2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