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福建省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通知》文件(团闽委联〔2021〕11号),为高效有序推进福建省“扬帆计划”大学生暑期实习工作,永泰县水利局2021年暑期招录2名实习人员,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实习时间:
2021年7月5日——2021年8月底(共计2个月)
2.实习人数:2人
3.实习人员要求:
①学历不限(大专及以上优先);
②专业不限(水利专业优先);
③熟悉办公软件excel、word等办公软件;
④永泰本地人员,自行安排住宿。
4.实习待遇:
①实习期间购买保险;
②实习补贴1千元/月。
5.实习内容:
根据实习人员专业及特长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