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青年教师(过关课)教学证明
教师教学基本情况 |
教师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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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教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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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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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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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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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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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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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对帮教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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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课组织情况 |
时间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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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测评人员名单及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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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测评平均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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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意见 |
主任签名: 日 期: |
系(部)意见 |
主任签名(盖章): 日 期: |
教务处意见 |
主任签名(盖章): 日 期: |
备注:
1、教研室意见由教研室主任对测评对象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客观公正评价,评价意见可由电脑录入。
2、教务处意见由教务处结合测评对象课堂教学学生评价、教学督导组评价意见综合评定,本表报教务处审核时附系(部)组织公开课教师教学测评表原始材料,教务处审核后由各系(部)存档。
2、本表一式3份,系(部)、人事处、教务处各存档1份。
青年教师(过关课)教学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