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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地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4-04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台湾地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29年,直属福建省教育厅,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近年来先后获福建省文明校园、福建省就业评估优秀高等职业院校、第六届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等多项荣誉。学院设有永安校区、福州校区,包括水利工程学院、电力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交通工程学院和经济管理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和公共基础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学院建有王光谦院士专家工作站暨清华大学海西水利综合实践基地(全国院士专家示范工作站,福建省院士专家示范站)、数字流域福建省高等学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福建省高职院校智慧水利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福建省高职院校动力电池材料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福建省优秀水利科普教育基地等各级各类产学研技术服务平台。

    为促进我院师资队伍建设、专业建设、技术服务等方面的提升,诚聘台湾地区高层次人才来校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

    一、引进对象

    台湾地区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副高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优秀博士。

    二、引进专业

    水利类、能源动力类、电子信息类、通信信息类、计算机科

    学与技术类、土建类、机械类、电气自动化类、交通运输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等专业。

    三、引进条件

    1.遵守中国大陆法律法规,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政治上无台独倾向。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2.教授年龄原则上应在55周岁及以下,副教授、博士年龄原则上应在50周岁及以下。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引进方式

    签订聘用协议,聘期3-8年,采用全职在校工作方式。

    五、薪酬待遇

    1.聘期内实施年薪制,首聘年薪标准(税前人民币):博士学位、教授30-34万元;博士学位、副教授28-32万元;博士学位22-26万元。

    2.根据签订聘期长短,按理工类人才5-6万元/年、文管类人才2.5-3万元/年的标准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使用)。

    3.学校提供带有基本设施的单身公寓,或按教授2000元/月、副教授及以下1500元/月的标准提供租房补贴。

    4.每年提供不超过6000元往返台湾交通费用补贴,凭票据实报销。

    5.如有意愿购房,可根据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申请享受地方政府人才购房补贴。

    6.符合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福建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福建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福建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A、B、C类)、福建省闽江学者奖励计划、福建省青年拔尖人才、台湾优秀人才来闽创业创新支持等各类人才项目申报条件的优秀人才,学校给予推荐申报、入选后享受相应待遇。

    7.受聘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人才项目或其他突出成绩的,给予相应的奖励。

    8.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人才,待遇可一事一议。

    六、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根据学校招聘计划,填写《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引进人才应聘报名表》,向学校提出聘用申请,同时提交以下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台胞证、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

    (3)由大陆三甲以上医院开具的体格检查记录或健康证;

    (4)5张两寸证件照;

    (5)近5年科研成果目录,包括论著论文、科研项目及重要获奖情况等;

    (6)业界工作经历证明;

    2.学校组织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核(含心理测试),考核合格的,提请党委会研究同意后予以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

    3.签订聘用协议。

    七、报名方式

    请应聘人员下载填写《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引进人才应聘报名表》,与相关支撑材料一并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syrs123@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及应聘岗位,如“XXX+XX专业专任教师岗位”。

    八、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2199号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杨老师、周老师 0598-8823838 (正常上班时间)

    附件: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引进人才应聘报名表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