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生校外勤工助学协议
一、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大学生参加校外勤工助学活动,切实保护用工单位、工作学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协议。协议中甲方为用工单位,乙方为工作学生,丙方学院勤工助学管理中心为鉴证登记方。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二、本协议中任何关涉乙方的条款,仅适用于乙方名单中的单个学生,不得因某一学生的违约行为牵涉至乙方名单中其他与违约行为无关的学生。
三、乙方的工作岗位和职责要求
1. 工作日期与时间:
2. 工 作 地 点:
3. 工作内容与要求:
四、乙方的工作待遇
1、工作薪水与待遇为:
2、甲方支付乙方工作薪水的方式与时间为:
3、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押金等任何费用。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相应劳动保护设施和工作条件。
2、乙方工作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设备及工具等,应当由甲方免费提供。
3、甲方需为乙方学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不得让乙方从事高空作业、污染严重、放射性强等易对人体造成伤害和威胁的工作以及其他不适合学生承担的工作。
5、在工作期间乙方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况之一,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为工伤,甲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支付补偿。学生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并先行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合理的内部规章制度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期间,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有权要求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和获得报酬。
2、在工作中甲方有违反协议的行为,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同时甲方需支付乙方已工作部分的薪水。乙方可委托丙方对甲方的违约行为行使索赔或追究法律责任。
七、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丙方根据本协议第三、四条内容,协助甲方招聘符合要求的学生参加面试。
2、丙方在乙方工作之前会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提高乙方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丙方保证乙方的真实身份系年满18周岁的在校大学生。
3、如遇甲乙双方产生纠纷,丙方可根据一方的要求参与调解,另一方不得对此提出异议。
4、在工作中乙方有违反协议的行为,丙方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八、违反或解除协议
1.以下情况之一甲方可单方面解除与特定乙方的协议,但需支付该乙方已工作部分的薪水:
(1)乙方根本不能达到甲方在协议中约定的工作要求;
(2)违反甲方单位相关纪律与规定(该规定需作为本协议附件或在本协议中约定)。
2.以下情况之一特定乙方可单方面解除与甲方的协议,同时甲方需支付该乙方已工作部分的薪水:
(1)乙方由于学习、考试、学校要求等方面的原因(需学校相关部门开具盖有公章的证明);
(2)由于身体状况方面的原因(需就诊病例证明);
(3)由于其它可以理解的原因,如家庭重大变故等,确实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4)甲方要求的实际的工作时间、内容与要求和对本协议约定不符的。
九、其它事项
1、以上事项如有补充或变更,须协议三方协商共同书面认可。
2、本合同甲、乙、丙三方盖章签字后,全部条款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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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电话号码:
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 | 丙方
单位名称(公章):福建水电学院勤工助学互助会
单位地址: 永安市国林路298号
电话号码: 0598-8823853
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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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姓名(签字)________________
班 级 _______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