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走读生协议书
为了方便永安市区(燕东、燕西、燕南、燕北街道)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加强规范管理。须走读的学生应由本人申请、家长签写意见、报请学院有关部门研究批准后,方可准予走读。现签定如下协议:
一、走读生在校内外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服从学
院的统一管理。
二、为共同做好走读生的管理工作,学生家长有义务和责任加强对走读生的
教育,做好走读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安全防范教育工作,及时向所在系、辅导员
反馈学生在走读期间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三、走读生进出校门要服从门卫统一管理,自觉佩带校徽。否则门卫有权不予进出。
四、走读生必须按在上午第一节和下午第一节上课之前十分钟到校参加考
勤,必须完成学院、班级和老师布置的各项任务。除上课时间外,课余时间学生
可以不参加班级考勤。
五、走读生在校外发生意外事件由学生和学生家长负责,学校概不负责。
六、走读生必须参加学院和班级组织的班集体活动(包括各种集会、团日活
动、班会、值周等集体活动)。
七、在走读期间不得在校内宿舍留宿,一旦发现,取消走读,并补交本学年
住宿费。
八、本协议每学年开学初9月签定一次(逾期不予以办理),本协议一式三份,所在系、保卫处和学生本人(家长)各持一份,本协议有效期至_ 年_ 月_ 日,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班 级: ; 学 生(签名): ;性别: ;
学生家庭住址: ;家庭电话: ;
学生家长(本人签名): 辅导员(签名):
党总支(签章): 保卫处(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