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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三支部政治审查函调

信息来源:建筑工程系    发布日期:2017-05-22

函调证明材料信 闽水院委建三函[2016]第 号

(党组织):

贵单位 同志系我校 同志之 (关系)。因组织发展需要,特发函通过组织了解贵单位 同志下列情况:

1、本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文化程度、现任职务等);

2、有无重大历史问题(含在“文革”、“八九政治风波”、与“法轮功”的斗争等重大政治事件中的表现),结论如何;

3、现实表现(含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及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表现)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上述内容,请用碳素或蓝黑墨水钢笔写一份证明材料,加盖党组织公章,连同函调回信一并转回。

回函地址: 福建省永安市国林路298号

福建省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系第三党支部

邮编:366000

福建省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建筑工程系第三党支部

年 月 日

函 调 回 信 [ 2016 ]第 号

你处所要之证明材料已写好,共 页(附后)。现寄去,请查收。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