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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水院委工(2014)10号发展党员制度办法

信息来源:建筑工程系    发布日期:2017-05-22

闽水院委工〔2014〕4号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发展党员工作

测评制、公示制、预审制、票决制、

责任追究制实施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发展党员工作意见》(闽委组综〔2003〕19号)、《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校发展党员工作测评制、公示制、预审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试行办法的通知》(闽委教〔2004〕24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测评制

测评对象:经过党支部一年以上培养考察,拟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和近期转正的预备党员。

测评方法:测评应在群众充分评议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拟定为发展对象的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测评工作,由所在单位的党支部和团支部共同负责,党支部和团支部都

要做好记录;列入近期发展计划的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和近期转正的预备党员的测评工作,由所在单位的党支部负责,也要做好记录。测评必须请所在单位的党支部的组织委员参加,测评结果必须当场公布。测评采用学院统一印制的表格。

测评范围:被测评对象是学生的,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测评;被测评对象是教职工的,以处室、教研室为单位进行测评。参加测评的人员达到应到会人员的五分之四以上的会议有效。

测评结果的运用:到会参加测评的人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同意”的,方可确定为发展对象(转为正式党员)。测评结果应在党内公布,体现在发展材料上,作为确定发展对象或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重要依据。

测评票的保存:《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测评表》由各党支部留存备查;《发展党员测评结果报告单》一式二份,一份由各党支部留存备查,一份作为发展材料放入党员档案袋中。

二、公示制

公示对象: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近期转正的预备党员及其它需要公示的对象。

公示内容:被公示对象的基本情况、公示受理单位、公示时限以及党支部、党委工作部的办公地点、举报电话等,被公示对象是学生的,可采用学院统一印制的公示表格。

公示方式:公示工作统一由被公示对象所在党支部负责。公示材料在所在单位的公示栏、宣传栏公示。在对外公示的同时,党支部要把公示内容报送给党总支和党委工作部。

公示时间:5-7天。

公示结果:各党总支应受理并及时反馈公示情况,并根据群众对被公示对象反映的情况,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公示情况应如实填入相关的发展材料中。

公示材料的保存:公示材料由党总支保管,时限五年。

三、预审制

预审工作由党委工作部负责。预审人应按照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对相关材料进行全面的审核。预审内容包括:程序是否规范、手续是否完备、材料是否齐全、标准是否严格。预审要在充分听取党支部汇报、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基本表现的基础上进行,预审人应将预审结果向指派单位的党总支汇报,并把预审结果填入相关材料中并书面通知预审对象所在党总支,再有党总支将预审结果书面通知预审对象所在党支部。

四、票决制

党支部在讨论吸收预备党员、办理预备党员转正以及党总支审批时应采取票决制,采用学院统一制作的表格。票决工作应在集体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当场宣布,票决结果要填入相应的表格中。在表决过程中要坚持逐个讨论逐个表决的原则。《表决票》和《票决结果报告单》当众封存后,统一交党总支保管,期限五年。

五、责任追究制

(一)党总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给予谈话批评或诫勉;情节严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或党纪处分:

1.违反党章规定,批准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入党;

2.不按规定办事,组织领导和工作措施不得力;

3.在审批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时,没有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无召开委员会会议或会议程序不规范、会议记录不完整等;

4.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讨论审批。

(二)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对党支部书记和有关责任人给予谈话批评或诫勉;情节严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或党纪处分:

1.违反党章规定,不按照规定标准和发展党员程序接收预备党员、办理预备党员转正;

2.弄虚作假或采取其它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拉入党内;

3.党支部在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办理预备党员转正、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时,无召开会议或会议程序不规范、会议记录不完整等;

4.在接收预备党员或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时,存在入党材料不齐全、填写不规范等;

5.在上级党组织派人对申请入党的人进行谈话考察时,隐瞒事实真相,妨碍考察人了解真实情况。

附件:1.发展党员(纳新、转正)会议票决结果报告单

2.发展党员(纳新、转正)表决票

3.发展党员测评结果报告单

4.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测评表

党委工作部

2014年5月13日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工作部 2014年5月13日印发

附件1: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发展党员(纳新、转正)会议

票决结果报告单

党组织名称(盖章):

会议主持人姓名:

表决时间:

应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人,实际出席的 人(其中没有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书面委托投票的 人),表决结果如下:

被表决对象姓名

被表决对象单位

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计票工作人员签字:

附件2: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发展党员(纳新、转正)表决票

被表决对象姓名

表决符号

填票说明:对被表决对象能否发展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请在表决符号栏下方空格内划相应的符号表示,表示同意划“O”,表示不同意划“×”,弃权则不划记号。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发展党员(纳新、转正)表决票

被表决对象姓名

表决符号

填票说明:对被表决对象能否发展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请在表决符号栏下方空格内划相应的符号表示,表示同意划“O”,表示不同意划“×”,弃权则不划记号。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发展党员(纳新、转正)表决票

被表决对象姓名

表决符号

填票说明:对被表决对象能否发展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请在表决符号栏下方空格内划相应的符号表示,表示同意划“O”,表示不同意划“×”,弃权则不划记号。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发展党员(纳新、转正)表决票

被表决对象姓名

表决符号

填票说明:对被表决对象能否发展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请在表决符号栏下方空格内划相应的符号表示,表示同意划“O”,表示不同意划“×”,弃权则不划记号。

附件3: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发展党员测评结果报告单

党组织名称(盖章):

会议主持人姓名:

测评时间:

应出席会议的 人,实际出席的 人(其中没有出席会议书面委托投票的 人),测评结果如下:

被测评对象姓名

被测评对象单位

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计票工作人员签字:

附件4: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测评表

序号

被测评对象姓名

表决符号

备注

1

填表说明:对测评对象是否同意列为考察对象(预备党员转正),请在表决符号栏下方相应空格内分别划符号表示,表示同意划“O”,表示不同意划“×”,弃权则不划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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