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建筑工程系 发布日期:2018-09-08
各部门:
在2018年教师节来临之际,为营造我院尊师重教良好氛围,学院拟在教师节表彰从教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教师(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请有关教师对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从教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85号)(见附件),9月5日前提交《颁发从教荣誉证书审批表》至人事处张弦老师处。
特此通知。
上一条: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大中型企业面向2019届高校毕业生网上双选月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台风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