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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参加专升本衔接自考学生免修大专公共任选课暂行规定》的通知

日期:2017-06-20阅读次数:

教务处、成教中心、各系部:

为鼓励在校生参加专升本衔接自考学习,提高就业竞争力,现将《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参加专升本衔接自考学生免修大专公共任选课的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关于

参加专升本衔接自考学生免修大专公共任选课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鼓励在校生参加专升本衔接自考学习,提高就业竞争力,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完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代史纲要》、《大学英语(二)》课程的学习且成绩合格的参加专升本衔接自考学生,可申请免修大专公共任选课。

第三条 由成教中心负责提供成绩合格名单,教务处负责办理大专公共任选课免修。

第四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成教中心负责解释。

第五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电话:0598-8823835(党政办) 0598-8823856/8823857(招生)

传真:0598-3634273

联系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2199号 36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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