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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闽江调水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聘信息

日期:2014-09-03阅读次数: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表达能力强,具有较好的亲和力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团队合作和吃苦耐劳精神;工作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的水利工程管理经验;无不良行为记录;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岗位作息时间和劳动强度要求;

5、年龄为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有工作经验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6、户籍为福州地区;

7、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

二、招聘职位、人数、学历、专业要求

从事本公司水利工程技术人员2名,工作地点在福清市,适合男性,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水利、土建类或类似专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或发送邮件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即日- 9月30日。

2、报名方式:到本公司(福清虎溪路闽江调水管理中心办公大楼内)现场报名,或者发送报名表及相关扫描件至fqmd_zh@sina.com。

3、报名有关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等报名条件所规定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二寸同底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内容。现已就业的人员报考应提供现就业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

四、招聘方式

由本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另定。

五、聘用

拟聘用人选按有关程序办理就业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聘用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时间从试用期算起)一年,一年后视公司工作情况及个人工作表现情况决定是否续聘。聘用人员的月工资标准为3000元。

六、其他

1、报名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2、报名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招聘事宜联系人:小林13599373336,小李13850147006。

福清市闽江调水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九月三日

电话:0598-8823835(党政办) 0598-8823856/8823857(招生)

传真:0598-3634273

联系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2199号 366000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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