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时间:从2012年11月1日开始征集(永安地区体检时间为11月5日),12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12月31日前运送完毕。
二、简化政审:在校大学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军的政治审查,由其就读学校所在地公安部门负责,学校具体承办。原则上不再对其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函调或走访调查。
三、优待政策
1.对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在读期间的学费(每年不超过6000元,最多不超过正常学制年限)由中央财政给予补偿。
2.士兵服役期间的待遇。义务兵第一年军衔级别为列兵,每月津贴500元,第二年晋升上等兵,每月津贴600元。士官基本工资(未包括地区生活、高山海岛、骨干津贴等补助),下士第一年为2300元,中士为3000元,上士为3730元,四级军士长为4530元。
3.实行士兵退役金制度。由中央财政按规定标准发给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退役金(目前永安境内25000元/人左右),并建立增发和适时调整机制,地方政府还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目前永安境内8000元/人左右)。
4.翌年毕业的高职(专科)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合格的,入伍后毕业实习在部队完成,成绩合格的发给毕业证书。各级各类学校翌年毕业的毕业班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因身体原因退兵的,准予恢复学籍,继续参加学习实习、考试考核,按照有关规定毕业。
5.大学生参军入伍享受“四优先”政策: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
6.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7.考学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备注:具体征兵政策可上大学生预征报名网http://zbbm.chsi.com.cn/或学院就业网站查询)
学生工作处 学院征兵办公室
二0一二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