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证补办单位: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发
(一)补发范围和类型: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毁损)的,按下列情形补发:
1、毕业3年内,或虽毕业超过3年,但涉及户口迁移的,予以补发《就业报到证》;
2、毕业超过3年,不涉及户口迁移,仍按原派遣方向补发的,出具《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见附件5)。
(二)办理时限
1、毕业3年内和毕业3年以上不涉及户口迁移:生源数据正确,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结。
2、毕业3年以上涉及户口迁移:生源数据正确,材料齐全的,公示3个工作日后办结。
(三)申报材料:
①《福建省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补发申请表》(附件6);
②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③生源核验材料(见附注);
④补发《就业报到证》的,另需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见报2个工作日后受理);
⑤毕业3年以上的,根据需要调阅个人档案,核验就业状况。
附注:
生源核验材料:2002年(含2002年)之后毕业公共网无生源的高校毕业生,经毕业生本人现场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校验生源,依据《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予以认可,无需提供生源证明材料;2002年之前毕业公共网无生源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招生部门(或教务部门、档案室)公章的招生花名册复印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查福建中等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网无生源的,须提供加盖学校招生部门(或教务部门、档案室)公章的招生花名册复印件。
地址: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福建人才大厦)12层
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0591-87674885 87540939
备注:我院毕业生到我院就业部门申请盖章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福建省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补发申请表;
2、个人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3、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毕业三年内的毕业生另许提供刊登报到证遗失声明的报纸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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