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29年,隶属福建省教育厅,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近年来先后获福建省文明校园、福建省就业评估优秀高等职业院校、第六届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等多项荣誉。学校设有永安校区、福州校区。因学校事业发展工作需要,永安校区拟向社会招聘一批台湾地区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持有台湾身份证的台湾地区居民。
2.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副高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优秀博士。
3.教授年龄原则上应在55周岁及以下,副教授、博士年龄原则上应在50周岁及以下,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能够全职到校工作。
5.遵守中国大陆法律法规,拥护、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1.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为期一年。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面试,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填写《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台湾地区优秀人才应聘报名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相关佐证材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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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胞证或中国台湾地区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国(境)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具有国(境)内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材料。
(4)应聘报名表中工作经历相关任职证明。
(5)近5年学术成果、获奖证书。
3.应聘人员将应聘报名表及佐证材料发送至学校邮箱:syrs123@163.com,邮件标题:台湾地区教师+姓名+应聘岗位。
4.资格审查: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邮件方式反馈审核结果。
1.学校组织面试考核。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聘期内实施年薪制。薪资待遇按学校《台湾地区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执行。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人才待遇可面议。
2.签订3年及以上协议的全职引聘人员,学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
3.学校提供带有基本设施的单身公寓,或按相关标准提供租房补贴。
4.每年提供往返台湾交通费用补贴,凭票据实报销。
5.如有意愿购房,可根据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申请享受地方政府人才购房补贴。
6.符合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计划等各类人才专项申报条件的优秀人才,学校给予推荐申报、入选后享受相应待遇。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2199号,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邮编:366000
电话:吕老师,0598-8823838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