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底报账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年终决算布置会议要求,为了做好学校2021年结账及决算工作,现就年底报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年报销截止时间:财务报账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17日。2021年12月18日起计划财务处将进行年终决算,届时计财处将暂停对外办理报账业务且不再接收报销单据,云财务网上报销模块也将关闭。
2、借款冲账时间:有借款尚未归还的,应尽快办理报销与还款手续;已付款发票未到位的,请于2021年12月17日前将发票送达计财处。对逾期三个月及以上不报且无正当原因不按时还款者,计财处将从工资薪金中扣回,并不予以办理借款业务。
3、采购付款时间:党政办公室、后勤处负责催办采购项目、租金、水电费、物业费等未结事项,已验收未办理付款的采购项目,请于2021年12月17日前办结付款与报账相关手续。
4、资产盘点时间:请医务室、后勤处、教务处(书库)、图书馆等仓管员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库存物资盘点核对工作,并将盘点表、材料领用出库单送达计财处。
5、清理学杂费时间:根据《学生学费缴纳及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缓暂行规定(修订)》(闽水院〔2021〕136号)规定:不缴费且又不办理缓交手续的学生,该学期一律不 计成绩,不享受学院的各级各类表彰奖励、学费减免;超过一学期的,按自动退学处理。确因家庭困难的或列入建档立卡的,须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减、免、缓申请。请各系部严格按文件规定及时催缴学费,请学生工作部于2021年12月17日前完成军训服装费催缴及支付工作。
6、下年度开账时间:2022年财务报账开始时间将另行通知。在恢复报账前发生的公务卡支出,请先自行还款,以免影响个人信用。
7、报销审批要求:请各部门人员严格按照学院《经费开支审批办法》规定以及其他相关办法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计财处工作的支持、配合和谅解。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