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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元旦、寒假放假及春季学期开学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3 信息来源:电力工程系   点击数:

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和学院实际,经研究,决定2022年元旦、寒假放假及春季学期开学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一)元旦放假安排

2022年1月1日至2日元旦放假,共2天。1月3日(星期一)正常上班、上课。

(二)寒假放假安排

1.2022年1月8日(星期六)起,学生放假。

2.2022年1月9日(星期日)起,教职工放假。

二、开学安排 1.教职工报到时间:2022年2月17日(星期四);

2.学生报到时间:2022年2月17日(星期四);

3.正式上课时间:2022年2月18日(星期五);

4.补考时间:2022年2月26日(星期六)~27日(星期日)。

三、相关要求 1.元旦放假期间,师生非必要不离永,外出需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2.元旦放假期间,学生、安全、后勤等部门要加强校园管理,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与节假期间学生校园文化活动,扎实做师生生活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校园文明、和谐、安全、有序;

3.各系部、辅导员必须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教育,及时将放假和开学安排的通知及相关要求落实到每个班级、每位学生,科学引导学生合理安排节假日的学习生活;

4.寒假期间,各部门要根据学院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继续压牢压实防控责任,认真落实值班制度,继续做好师生员工健康日报告、零报告工作;

5.全体师生寒假离校和返校途中要注意个人健康防护,离校、返校线路尽量避开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有条件的师生建议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采用点对点交通工具离校、返校;

6.人事处应做好“一师一档”工作,离省教职员工应提前向所在部门报备并提交人事处备案。全体教职员工非必要避免前往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

7.因疫情、交通、身体等原因无法按要求返校的师生,需提请向所在部门或辅导员联系,按规定做好相关请假报批手续;

8.寒假期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管理,所有学生一律不得留校。未经批准,所有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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