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2025-2026学年学校学费减免实行先交费后申请原则:有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学费缓交的学生符合此条件;
2.申请学生应为我校2025-2026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库学生;
4、福建水院学生学费缓交、减免实施办法第三章第十条明确规定下列情形者,不列为当年减免学费对象:
①对隐瞒家庭经济实情,出具虚假证明以骗取学费减免缓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②因违纪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者(已减免学费的学生本学年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理者,学校有权追缴已减免的学费);
③生活出现铺张浪费现象或高消费行为。(已减免学费的学生本学年被举报、投诉高消费,学校有权追缴已减免的学费。
5、退役士兵享受单独的学费减免政策,不在此次学费减免对象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