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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减免学费申请表(2025)

    发布日期:2025-11-2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申请条件:

    1.2025-2026学年学校学费减免实行先交费后申请原则:有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学费缓交的学生符合此条件;

    2.申请学生应为我校2025-2026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库学生;

    4、福建水院学生学费缓交、减免实施办法第三章第十条明确规定下列情形者,不列为当年减免学费对象:

    ①对隐瞒家庭经济实情,出具虚假证明以骗取学费减免缓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②因违纪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者(已减免学费的学生本学年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理者,学校有权追缴已减免的学费);

    ③生活出现铺张浪费现象或高消费行为。(已减免学费的学生本学年被举报、投诉高消费,学校有权追缴已减免的学费。

    5、退役士兵享受单独的学费减免政策,不在此次学费减免对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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