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度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06-08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

     

    闽水院保〔2016〕6号

    ——————————————————————————————————————————————————————————————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度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系、各班级:

    为持续深化学院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保障学院各项事业发展,建设平安和谐幸福校园秩序,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广大学生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人人重视安全、处处体现安全、时时防范安全”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氛围。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5-2016学年度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

    平安班级、优秀校园卫士、优秀安全员

    二、评选对象

    2014级、2015级班级、学生

    三、评选条件

    (一)平安班级

    1.认真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班级学生自觉学法守法,遵守学院各项管理规定,班级学生无违法违纪行为。

    2.班委重视班级安全工作,班级学生积极参加班级、系、学院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安全测试、安全主题活动,班级学生掌握基本的防火、防盗、防骗等安全知识及基本急救知识。

    3.班级主动做好治安防范,做好防火、防盗、防骗等安全工作,班级学生主动防范和排查各类安全防患意识,本学年无责任性事件和安全事故发生。

    4.尊师爱校、诚实守信,班风好、学风正,班级同学之间和睦相处;班级学生助人为乐、伸张正义、爱护公物,敢于和各类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

    (二)优秀校园卫士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纪事件发生。

    2.努力学习和掌握相关工作的政策、法规,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工作勤奋,锐意进取。

    3.作风正派,工作扎实,恪尽职守,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师生普遍认可。

    4.积极投身学院安全保卫、管理等工作,安全意识警惕性强,认真贯彻落实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的各项任务和要求,服务意识强。

    (三)优秀安全员

    1.能认真履行安全员的职责,遵守学院各种规章制度,没有违纪事件发生。

    2.积极协助辅导员做好班级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

    3.对安全工作认真负责,能积极、认真完成学院、系布置的各项工作。

    4.班级安全工作做得好,安全意识警惕性强,对发现的班级安全隐患能及时上报。

    四、评选办法

    1.提名。推报严格按照条件与名额,组织开展提名工作。推荐人选时,应结合学院保卫处和系学生安全管理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面向班集体、学生管理团队等领域。

    2.申报。对提名对象进行考察公示(公示期3天)后,组织填写呈报表,并于6月24日前,将《呈报表》、事迹材料各一式2份并附电子版报送学院保卫处陈文钦老师处,逾期视自动放弃。

    3.研究。学院保卫处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审核后,召开会议研究确定。

    五、有关要求

    1.要结合评选工作,在学院树立安全稳定工作先进典型,开展学习先进、宣传先进的活动。

    2.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评选要求和程序,采取自下而上推荐、民主讨论决定,申报材料务必齐全真实。

     

    附件:/UpLoadFile/files/2016/6/8/135344734898693c6-3.doc

    1.学院2015-2016学年度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名额分配一览表。

    2.学院2015-2016学年度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平安班级”呈报表。

    3.学院2015-2016学年度学生安全管理工作“优秀校园卫士”呈报表。

    4.学院2015-2016学年度学生安全管理工作“优秀安全员”呈报表。